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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公审风云(二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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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福客栈掌柜被押了上来,衙役们口喊:“威武。”

林知县惊堂木一拍:“林同福,你可知罪。”

孙同福跪着大喊:“大人,草民冤枉。”

林知县又拍了一下惊堂木说:“大胆,林同福,你窝藏乱匪,证据确凿,何来冤枉。”

“大人,草民做的就是给过往客商打尖借宿的生意,实在不知这些刁民是流匪,还望大人明察。”

“就算你做的是这行生意,可你有查看他们的路引文牒。”

“大人,如今大明路引制度早已名存实亡,如今百姓出门,有几人去官府开具路引?草民实在是冤枉啊。”

“就算不查路引,可同福客栈入住十多个货郎,而且与他人时常密谋,如此反常之举,你可曾通报官府?”

孙掌柜战战兢兢的说:“未…未曾。望大人开恩。”

“那你可知,按大明律,包庇窝藏与罪案同等。”

“大人,那也只是因为草民失察。”

“失察,可本官在查抄同福客栈账册时,这些人的房费比平日贵十成。

你说你失察,叫人如何相信。来人,如此刁民,重责五十大板。判…”

“且慢。”不等林知县宣判,台下走出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。

林知县惊堂木一拍:“何人咆哮公堂,报上名来?”

中年文士走上主席台:“本官卫辉潞王府长史孙之卿,林知县好大的官威呀。”

“本县维护朝廷法纪,自然威风八面。

孙长史,本县在辖下公审乱匪,好像未曾通知卫辉府,不知孙长史所为何来?”

“本官听闻东明知县借抓捕乱民之机,鲸吞民财。

所以特意赶来看看,林知县巧取豪夺之策本官佩服。”

“本县有无鲸吞民财,自有监察使大人定夺,孙长史未免管太宽了吧?”

“林知县鲸吞别家本官自然不管,可同福客栈乃潞王资产。

本官身为潞王长史,身具保护皇家资财不被侵占之责。

林知县,侵占皇家资财该当何罪,想必林知县一定比本官清楚。”

“大明藩王自成祖开始,就不得私自离开封地,东明离卫辉数百里之遥,潞王在东明置办产业,可有登记鱼鳞册?”

“这个自然不曾,皇家之资岂能轻示于人。”

“孙长史,据本县所知,皇家之资,不轻示与人。好像不包括藩王吧?”

孙之卿没想到,以潞王的名义都没有吓倒一个小小七品知县,于是就说:“好,林知县,本官今日就通报同福客栈乃潞王资产,你可要记好了。”

“孙长史,现在通报恐怕有点晚了,本县已经上奏朝廷。

孙长史借潞王之名,四处鲸吞民财,设立暗桩,收留江洋大盗,勾连流寇,意图谋反。”

孙之卿气的用手指着林知县说:“你,你,你这是欲加之罪。”

“孙长史,你以为同福客栈掌柜本是你孙家家奴,本县岂会不知。

而在东明,你还有三处资产,本县在查处时,共捉拿十名通缉要犯。

孙长史,凡涉及到通匪,旁人躲之唯恐不及。

就算同福客栈是潞王资产,得知此事恐怕都得上表陈情,撇清关系。

你孙长史狐假虎威之辈,若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,何敢帽这天下之大不韪,来责问本县。

敢问孙长史,本县是否欲加之罪否?来人,给我拿下。”

孙之卿慌了急忙道:“姓林的,你不过是七品知县,无权捉拿本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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